郑州市人民政府分享:对在郑州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, 落户后整年度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首次超过5亿元、10亿元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、400万元资金奖励;新增5家跨境电商产业园...